在中南大写材料【二】(2012-2016)
陈会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文化研究院)
目录
序论
01.2012.3-6,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卓越法律人才计划”项目申报,2万字
02.2012.5-11,“法律文化研究会第六届(2012)学术年会”会务材料,2.2万字
03.2012.7,《关于法律文化研究会当前有关工作的报告》,0.08万字
04.2013.5,主持国家一级学会“中国法律史学会”湖北省会员登记和接纳新会员工作,2万字
05.2013.6-10,《法律文化研究会第七届(2013)学术年会》会务材料,1.5万字
06.2013.7-12,《法治湖北·法科荟萃》(湖北省法学学科建设与成果普查报告),1.55万字
07.2014.5,《中南“洪范论坛”的缘起与创生——纪念中南“洪范论坛”十年华诞》,1.6万字
08.2014.8,中国法律史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暨“中国边疆法律治理的历史经验”研讨会报道稿,0.05万字
09.2014.10,法律文化研究会第八届(2014)学术年会会务材料及《法律文化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约0.8万字
10.2015.4,中南大合作导师易江波生平等资料,0.3万字
11.2015.6-7,《法学院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0.5万字
12.2015.8-9,《法学院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1.7万字
13.2015.8,中国法律史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暨“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文化”研讨会报道稿,约0.07万字
14.2015.11,中南大研究生陈忠徽病情报道材料和纪念文稿,0.8万字
15.2016.8,中南大“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签授仪式报道稿,0.6万字
16.2016.9,中国法律史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暨“法制转型与政治文明”研讨会,0.09万字
序论
“理论可以指导实践,但理论不能直接指导实践,它需要某些必要的工具和媒介,应用文就是这种工具和媒介。”这是中国应用写作研究会会长、我过去的师辈同事洪威雷教授说的话,我们认为这话是有道理的,也是合乎实际的。
我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下面简称“中南大”)法学院和法律文化研究院工作期间(2008年—今),受各级领导指派,负责执笔起草或撰写了一些属于上述“应用文”的“材料”(少部分不是),种类涉及申报表、简介、规划、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协议、名录、综述、报道、教学大纲、唁电、网站文献等等。这里将可以公开、能够记起并存有底稿的部分(不是全部)“材料”的内容及写作情况依时间顺序简述如下。
下面是第二部分(2012-2016年),这一部分材料的篇幅约有15万字。
01.2012.3-6,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卓越法律人才计划”项目申报,2万字
2012年3-6月,中南大法学院指派我作为主要“撰稿人”(最后提交的项目申报书中关于项目组成员的分工也是这样写的),参与申报工程浩大的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卓越法律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申报项目属于国家“本科教学工程”中的子项目(注: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这里的“工程”简称为“本科教学工程”)。整个申报工作主要是填报下面两大类表格以及编制其《支撑材料》。填报的基本情况如下:
1.《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法学专业)》及其《支撑材料》。“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是上述“本科教学工程”的五大项内容之一,现在这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法学专业)》填报的主要内容是中南大法学专业利用学校“经法管”学科一体化格局的专业特色或优势,致力于“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正表中填报的内容有1.3万字,关键内容是6大项:建设目标、建设方案、进度安排、预期成果、学校支持与保障、经费预算。作为附件的《支撑材料》包括12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本科法学专业全程培养方案》《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施与管理办法》《教学规范》《本科教学奖励办法》《法学院关于在本科学生班配备专业课导师管理规定》《法学院师资建设机制》《法学院现有精品课程》《法学院优秀教学团队》《法学院其他“质量工程”项目》《本科教学奖申报条件合格认定标准》《法学院实践实习基地》。这12项中有些是当时没有或不完善的,但我认为申报条件不可或缺,因而建议学校紧急制定或修订。此外,所有文本的表述文字在填报时几乎全部经过技术处理。
2.《本科教学“卓越计划”项目任务书》及其《支撑材料》、《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申报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是上述“本科教学工程”及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2011年12月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提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同时规定卓越法律人才的外延主要是三类人才: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涉外法律人才、西部基层法律人才。这次我们要填报的“卓越法律人才计划”项目有五类表格:《本科教学“卓越计划”项目任务书》、《支撑材料》、《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申报书》、《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申报书》、《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申报书》(后三者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三项全能”),前三类表主要是我执笔填报的,最后两个是他人填报的(鉴于时间紧迫,加上我对“涉外”和“西部”两方面的情况不太熟悉,故建议另外找人填报,不过这三个《培养基地申报书》的很多内容实际上是重复的)。《本科教学“卓越计划”项目任务书》正表填报的内容有0.7万字,关键内容是6大项:建设目标、建设方案、进度安排、预期成果(含主要成果和特色)、学院支持与保障、经费预算。作为附件的《支撑材料》包括12项(目录略)。《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申报书》填报内容0.7万字,关键内容有8大项: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标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措施、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措施、保障措施、预期成效。
这次“专业综合改革·卓越法律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经我执笔填报的内容仅表格部分即有2万余字,其它用过的材料可能超过20万字。填报期间,在分管领导的指挥或协调下,所需资料或数据源源不断的汇集到我的电脑中,经过日夜兼程的工作,以及分管领导数次审改,计划中的全部表格均按时完成并提交。
在学校专家委员会即将举行出线评审之前,法学院分管领导要我去现场做汇报讲解,说只有我对情况了解得最全面、最具体,但我说这事非同小可,我“人微言轻”,必须领导亲自出席讲解。
历时近5个月(这期间我大部分时间都吃住在办公室),在学校和法学院领导的直接支持、指导和参与下,在相关部门和老师的全力配合、参与下,我们的申报得以成功。2013年3月20日《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3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3]2号)所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名单》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赫然在列,中南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法学专业”榜上有名,资助经费150万元。这里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法学专业”的实质内容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我们申报的全三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全部获批,中南大成为全国将三类基地“一网打尽”的五个法律院校之一。在该学年末法学院召开的本科教学工作总结大会上,院领导说这次申报成功使中南大在“新时期全国法律院校第一次‘大洗牌’”中进入前列,这一年(还有其它项目申报)堪称中南大法学院的“申报年”。
02.2012.5-11,“法律文化研究会第六届(2012)学术年会”会务材料,2.2万字
湖北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第六届(2012年)学术年会暨“法律史视野下的社会变迁”研讨会,于2012年11月17日在中南大召开,省内外80多人与会。我作为研究会秘书长在5-11月撰写《通知》、《邀请函》、《省法学会领导讲话稿》、《会议指南》、新闻报道稿、学术综述等材料约2.2万字,这些材料主要呈送给湖北省法学会研究部、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中南大法学院、法律文化研究院等部门或领导。
03.2012.7,《关于法律文化研究会当前有关工作的报告》,0.08万字
2012年7月10日起草《关于法律文化研究会当前有关工作的报告》呈送研究会理事会、会长和省法学会研究部。报告的主要事项有: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修改《法律文化研究会章程》;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的规定,建议增加研究会秘书长为研究会常务理事;增补江汉大学李卫东为研究会副会长、中南民族大学徐合平为研究会副秘书长;第六届学术年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承办,研讨主题为“法律史视野下的社会变迁”。
04.2013.5,主持国家一级学会“中国法律史学会”湖北省会员登记和接纳新会员工作,2万字
“中国法律史学会”是国家一级学会(与中国法学会平级),全国地方各省的法律文化研究会(也有“法史研究会”等其它名称)实际上相当于中国法律史学会的地方分会。2013年3月,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处(北京)和本省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先后通知我,要我按照《中国法律史学会关于会员登记和接纳新会员工作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的要求,对湖北省全省已有会员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对拟申请的新会员报送申请材料。这实际上是对全省会员的一个全面普查工作,要想做到全面、准确,就不是一个小工程。好在类似的工作,2009年我初任法律文化研究会秘书长的时候就已经做过,只是这次工作要求更加全面、彻底。整个工作分以下几步依序进行:
1.确定和统一会员的资格标准、登记内容。(1)会员资格标准:高校法学院系、科研机构中,有关法律史(或法律文化)的教学或研究机构可以申请成为团体会员;专职或主要从事法律史、法律文化教学或研究的人员可以申请成为个人会员。(2)个人登记或申请的材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职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申请理由”等。
2.以法律文化研究会的名义向全省近30个单位发出以下材料:《通知》、该单位《现有会员情况》、《个人会员登记表》、《个人入会申请表》、《团体会员申请表》。
3.利用我自己的各种关系,通过电话、短信不断联系和催促各单位的报送工作。
4.各单位将材料发给我初审,对不合要求者发回,要求重新报送。一般都是来回反复两三次。某单位初次报送的个人会员仅5人,我说应该不止这些(我对该单位的情况比较熟悉)。当我告知“会员人数可能决定理事和常务理事人数指标”时,该单位再次报送的人数增到40多人,我回复说这又不准(部分人并非从事法律史或法律文化相关工作,有些还是在读研究生)。中南大则由本人直接处理。
5.将各单位报送的材料整理后,送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二审。
6.将研究会会长审核过的报送材料发往北京的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处终审。
7.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处将审定的材料发回(基本上没有改动),由我按统一要求进行整理定稿。
8.最后将整理定稿的材料再寄发给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处。
整个工作历时两个多月,湖北省最后核定的个人会员由原来的25人增至116人,团体会员由原来4个增加到10个。这期间我填写、整理的资料不少于2万字。
05.2013.6-10,《法律文化研究会第七届(2013)学术年会》会务材料,1.5万字
2013年10月9日,湖北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第七届(2013)学术年会暨“中国传统刑事法律的文化特征”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召开,我作为秘书长提供《会议通知》《邀请函》《省法学会领导讲话稿》以及年会新闻报道稿、学术综述等材料,部分材料呈送省法学会研究部、中南大法学院及“法律史学术网”(中南大法律文化研究院网站),约1.5万字。
06.2013.7-12,《法治湖北·法科荟萃》(湖北省法学学科建设与成果普查报告),1.55万字
2013年8月,本人收到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发来的《邀请函》,信中说省政法委“决定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编写一本《法治湖北》(省情手册),全景式反映荆楚大地法治传承、法治文化发展、法治建设成就……拟分为《法治传承》、《法务变迁》、《法海拾珠》、《荆楚名案》、《法苑名家》、《法科荟萃》六编(注:后来似乎改为五编),……该书公开出版发行后,既作为向中央领导和外地客人推介法治湖北建设的基本读物,又作为全省干部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的通俗读本。……经省法学会推荐,特邀请您作为《法治湖北》编委会成员。”同年9月25日省政法委组织召开《法治湖北》编写座谈会,本人作为编委会成员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代表之一应邀与会。会议指定本人具体负责执笔“学科建设”这一部分的初稿(后来又打来电话要我参与近代部分的编写,被婉拒)。
这种东西的文本编写并不难,难在数据或材料的来源。根据本人的理解,这项工作实际上就是要对全省的法学学科建设及其成就进行一个比较彻底的普查和报告,同时对于学科单位来说,也有官方认定、正规宣介的意义。虽然本人基本了解全省的相关情况,网上也大都有部分介绍信息,但如果要把这项工作做到全面、准确、最新、权威,绝对是一个浩大工程。
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环节依序进行:
1.确定“学科”标准、学科单位和收录内容。经与政法委有关部门商定,决定:
(1)法学学科的门类范围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和《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的规定综合确定;
(2)学科单位根据最新在鄂高校招生计划目录中,有法学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共计22所,再加上省、市两级社会科学研究院(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学研究所),共确定24个法学学科单位;
(3)各单位收录内容确定为两个方面:1)本单位法学学科现在的情况,包括:法学教学或研究机构名称(例如法学院、法学系等);学科发展简史;主要的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学科特色和优势;下属学术研究机构(研究院/所等);学科研究或实验实践基地;法学专业文献数量;国家和省级精品课程;师资或研究人员的数量与结构(职称、学位等);知名专家人数(国务院、省政府专家津贴获得者、全国和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等);人才培养的层次(本科、硕士、博士等);学术刊物和网站;挂靠在本单位的学术社团组织;反映本单位学科建设情况的照片3幅;其它相关重要信息。2)本单位法学学科近十三年(2000-2013.10)的成果信息,包括: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总数及经费总额;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名称和总数;著作和论文的级别及数量;其它相关重要信息。
2.起草公文(文件)形式的《<法科荟萃>信息采集信函》,报送省政法委有关部门审改并加盖公章,此即《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商请报送在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学学科建设信息的函》(见下面附件一)。
3.确定各学科单位的具体负责人或联络人,同时进行工作预通报。同时将有关信息告知省政法委有关部门,请他们寄发上述公函。
4.接下来的工作是公私两途并进。本人利用自己的朋友、同学、学生等一切可用的关系,不断通过电话、短信联系和催促。
5.与学科单位就报送材料的情况进行交流。各单位报送材料的情况复杂,有的单位学科力量并不是很强,报送的材料却有两三万字;有的单位学科力量很强,但报送的材料仅几百字;还有几个单位在期限已到时仍未报送。大部分单位的材料都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对于最后仍未能报送者,只好由本人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加上向该单位有关亲朋好友一一问询,以及网络、书刊中的报道信息进行自编。对于没有提供照片或有效照片太少的单位,除了请求他们补充之外,本人也从网上收集,有些还是我专门请人前往现场拍摄后发给我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科资料由直接由我本人解决。这期间发生了一些小故事。例如,某法学学科力量很强的高校发来的材料仅是网上老旧的数百字信息,我求助于该校法学院院长,院长请我与其助理联系,我接到的电话答复是“以官方发的资料为准,你不要越权增改;再说学校给的东西这么少,是有原因的,那就是有些信息不想让别人知道。”对此我大不以为然。
6.对超过十万字的材料进行整理。
7.将初步编定的材料发往各单位确认。
8.将定稿发往省政法委有关部门(要求在2014年1月5日之前交稿)。
整个工作历时两个多月,这期间始终得到了省政法委有关部门几乎是有求必应的全力支持。没有他们的支持,此项工作很难完成。最后定稿的《法治湖北·法科荟萃》文本,文字部分1.55万字(导论部分内容见下面附件二),图片、照片52幅;分为“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两大部分,其中高校22所,科研机构两个。
根据我个人的感觉,《法治湖北·法科荟萃》部分,应该是《法治湖北》全书编写中“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得最好的篇章之一。
一年多之后,也就2015年9月11日,我第二次应邀参加省政法委组织的《法治湖北》(省情手册)的编写会议,会议决定由中南大徐汉明教授具体负责《法治湖北》的编写工作,省委法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强调了编写要求。这些信息表明《法治湖北》原定编写计划中的大部分篇章还没有完成。
2015年9月21日,本人按事先接到的通知前往中南大“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参加第三次《法治湖北》编写会议,会议由徐汉明教授主持,会议中徐汉明教授在通报编写进展情况时,两次点名批评“法科荟萃”部分“现在还没有完成和提交”,我感到非常意外。我向他说明这一部分在2013年就完成和提交了,但他没有时间理会。我问现场操作电脑和投影仪的工作人员,有没有“法科荟萃”这一部分内容,她说“有”。2015年10月2日我给徐汉明教授发了一条短信:
徐检徐教授国庆节好!我是陈会林。关于《<法治湖北>省情手册》第六编“法科荟萃”,2013年我根据“有固定招生或设有研究机构”的标准,从湖北近百家机构中选定22所院校、两大社科院,根据“全面、准确、权威”的原则,以及“陈会林拟定要求——省政法委专门发文件与陈会林个人联系相结合——>各单位提供信息——>陈会林整合、补充、编撰”的程序,历时近3个月,在年底全部完稿并提交省政法委。您工作人员的电脑中有此稿,希望您拔冗过目指导。
徐汉明教授没有回复我(这条短信他应该是收到了的,因为此条信息前后我们有很多短信)。此事的后续工作是如何处理或进行的,《法治湖北》是否已经出版,因为再没人通知我参与相关工作,本人就不知道了。
附件一:省政法委发往全省各学科单位的公函文本内容):
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商请报送在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法学学科建设信息的函
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落实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同志关于编写《法治湖北省情手册》,让外界了解湖北的法制历史和现状,更好的宣传湖北的法治建设的指示精神,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政法委)正在组织编写该《省情手册》。依据编写方案要求,本书拟由5编15章组成,其中,第5编《“法科荟萃”编》将介绍在鄂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法学学科建设及学术成果情况。为客观全面的掌握情况,真实反映湖北法治省情,特函请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一、法学学科建设现状:法学教学或研究机构名称(例如法学院、法学系等);学科发展简史;主要的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学科特色和优势;下属学术研究机构(研究院/所等);学科研究或实验实践基地;法学专业文献数量;国家和省级精品课程;师资或研究人员的数量与结构(职称、学位等);知名专家人数(国务院、省政府专家津贴获得者、全国和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等);人才培养的层次(本科、硕士、博士等);学术刊物和网站;挂靠在本单位的学术社团组织;反映本单位学科建设情况的照片3幅;其它相关重要信息。
二、法学学科近十三年(2000.1-2013.10)成果信息: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总数及经费总额;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名称和总数;著作和论文的级别及数量;其它相关重要信息。
以上内容请在12月5日之前将电子版发往邮箱:chenhuilin@vip.sina.com。
联系人:***(注:省政法委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27-********
手机:***********
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二:《法治湖北·法科荟萃》序言部分内容:
湖北省在全国是法学学科较为兴旺的大省和强省,有法学学科的高校、研究机构众多,学术水平与研究成果位居全国前列。本章主要介绍在鄂高校和科研机构法学学科的建设与学术成果情况。
这里的学科,是根据学术分类对教学、科研业务范围的相对界定单位。根据国家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和《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的规定,法学学科门类(习称“大法学”)下面有法学(习称“小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安学等一级学科,法学一级学科下面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等十个二级学科。本书中的法学学科指上述一级法学学科(小法学)。
这里普通高校的选取范围主要依据是2014年在鄂高校招生计划目录中有法学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共计22所。再加上省、市两级社会科学研究院,共24个法学学科单位。本章信息资料采集程序是:先由省政法委向各单位发出正式公函,请各单位自己提供相关材料;对未按时提供资料信息者,我们进行电话催报;最后仍未能提供信息者,由编者通过网络(主要是校园网)、书刊、问询等途径采编。我们力求简明而准确,但疏漏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
07.2014.5,《中南“洪范论坛”的缘起与创生——纪念中南“洪范论坛”十年华诞》,1.6万字
2014年5月6日完成。中南“洪范论坛”是什么东东?我为什么要写这个东西?“序言”中说:
中南大“洪范论坛”全称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洪范学术论坛”,主要以法律史、法律文化、法律理论为研讨主题,现在是该校的学术品牌之一。……如果从“洪范论坛”的前身、2005年初开坛的“月旦法史论坛”第1期算起(现在“洪范论坛”的期数正是这样计算的),“洪范论坛”至今(2014年)已有十个年头、共举办41期(止于2013年12月16日)。古有诗云:“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中南“洪范论坛”的创生过程,现在有很多种说法见诸媒体、课堂和坊间,例如有人说“洪范论坛”源于中南大法律史硕士研究生“读书会”,有人说“洪范论坛”早期是“中南大法学社”研究论坛,等等,不一而足,让外人感觉有点云遮雾罩、扑朔迷离。现在我就自己所知道的“洪范论坛”缘起与创生情况作一简要忆述,既是为了澄清一些误识或传言,也是为了纪念中南“洪范论坛”十年华诞。
08.2014.8,中国法律史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暨“中国边疆法律治理的历史经验”研讨会报道稿,0.05万字
2014年8月15-17日,中国法律史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暨“中国边疆法律治理的历史经验”研讨会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中南大陈景良教授和我应邀出席。我按学校统一要求,撰写会议报道稿(约500字),发往法学院和法律史学术网。
09.2014.10,法律文化研究会第八届(2014)学术年会会务材料及《法律文化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约0.8万字
2014年10月19日湖北省法律文化研究会学术年会暨“中国司法制度的历史与未来”研讨会在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召开,年会同时进行法律文化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选举。我作为研究会秘书长提供《通知》《邀请函》《省法学会领导讲话稿》《关于第二届理事会换届的说明》《关于法律文化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的报告》等材料约0.8万字。【注:我在法律文化研究会两年副秘书长(实际履行秘书长事务)(2007-2009)、五年秘书长(2009-2014)的任期至此结束。】
10.2015.4,英年早逝的中南大合作导师易江波博士的生平材料等资料,0.3万字
2015年4月13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易江波博士因病去世,次日(14日)下午中南大法学院、法律文化研究院联合在沈家本堂举行追思会,本校两院院长、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及易江波在全国各地的师友、同学50余人出席,本人主持追思会,同时受指派撰写易江波生平、追思会主持辞及PPT、新闻报道稿等资料,共计约0.3万字。
11.2015.6-7,《法学院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0.5万字
12.2015.8-9,《法学院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1.7万字
2015年6月15日中南大法学院召开专门会议,决定编写《法学院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法学院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下面分别简称《纲要》和《规划》),院领导指派我为总编或总纂稿执笔人。
法学院成立了一个约有七、八个人的“写作班子”,由院长直接领导,成员大都是年轻老师。我参加过的编写会议有两次(时间是6月29日、8月27日)。整个编写过程是先编写《纲要》,后编写《规则》。每一部分的编写程序安排大致是:首先拟定大纲、初步确定篇章结构,然后分组各自收集材料并写成初稿,最后由陈会林汇总编写成文提交院领导审定。
“写作班子”提供的初稿,只有极少数比较全面到位,大部分不是惜墨如金,就是不得要领,有些甚至只提供了几条素材或几个案例。写作过程中,我曾在写作“QQ”群中发布“写作建议”、“写作注意事项”。我这样说并没有否定其他人辛勤劳动的意思,但实际的情形就是:我在汇总编写时,收到的“初稿”中直接可用的完全没有;除了李栋老师提供的部分内容、其他几个人提供的少量素材之外,其它基本没用。最初设想或安排的所谓“汇总”,根本不是“连缀成篇”或“统稿”这么简单,而基本上是重写,至少90%是重写。
编撰《纲要》《规划》这类文献,不同于撰写以“发表”为目的学术论文。根据我的理解,首先,编写这类文献,无名无利(与职称评定更是一毛钱关系也没有),所以需要完全的牺牲精神。其次,这类文献有着特别的表达逻辑和话语体系。它要有“干货”,但不能游离文件去“创新”。这类文献的表达也需要安全、准确、全面、生动,但相对而言,“安全”第一,“准确”第二,“全面”第三,“生动”倒是比较次要的。表述中该原则的得原则,该灵活的得灵活;该模糊的得模糊,该具体的得具体。它需要大格局意识和全局眼光,需要见多识广的经历与经验;它需要老到的笔法(有时是“春秋笔法”),需要较强的归纳概括能力;它需要特别的耐性和毅力,更需要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这么说吧,有时你甚至得把自己想像成院校领导,得把这项工作当作是在起草“十九大报告”。
“你们可以错,我不可以错。”这是我作为“总统稿人”或“总撰稿人”在编写会议上说过的话。我有我的“套路”和办法:第一方面,借鉴。先是收集两类文献:一是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十三五规划”相关文件,这是我们编制法学院《纲要》和《规划》的重要依据;二是全国“五院四系”及其它重要法律院校现有的规划文本,这是我们可以直接借鉴的主要资料。然后对这些文献逐句分析、分段揣摩、整篇把握,领会之后取精用宏。第二方面,理解领导的意图和指示,梳理自己对学校和学院情况的了解,这是编写《纲要》和《规划》的核心依据或主要依据。
从6月中旬开始启动,至7月5日完成《纲要(草案)》(0.5万字)、9月25日完成《规划(草案)》(1.7万字),历时三个多月的法学院“十三五规划”草案编写工作终于完成。两个文本先后均发给法学院院长和院党政办主任,后来听说我们提交的草案文本,领导“一字未改”就直接使用和提交学校了。
13.2015.8,中国法律史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暨“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文化”研讨会报道稿,约0.07万字
中国法律史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暨“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文化”研讨会,于2015年8月14-18日在沈阳举行。中南大陈景良教授和我应邀出席。我按学校统一要求,撰写会议报道稿(约700字),发往中南大法学院和法律史学术网。
14.2015.11,中南大研究生陈忠徽病情报道材料和纪念文稿,0.8万字
2014年初,中南大法学院法律史专业2012级研究生陈忠徽同学因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先后在武汉同济医院、北京国际燕达医院治疗,不幸于2015年11月25日病逝。我是陈忠徽同学的责任导师。在忠徽同学治病期间,中南大法学院派院新闻中心的学生与我联系,要我提供一些报道材料。另外我向新闻媒体提供大量报道资料以及《爱心募捐倡议书》等材料。忠徽同学去世后,我撰写题为《耀耀年华,逝者安息:悼念研究生陈忠徽》的悼念文章,发往法学院和《法律论语》网。上述材料约有0.8万字。
15.2016.8,中南大“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签授仪式报道稿,0.6万字
2016年8月12-13日,我具体负责联络的实习单位——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隆重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签约授牌仪式,中南大法学院院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党政办主任、教务办主任等领导,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以及掇刀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等全体党组成员出席。我撰写多个版本的报道稿约0.6万字,分别提交中南大法学院和掇刀区人民法院。
16.2016.9,中国法律史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暨“法制转型与政治文明”研讨会,0.09万字
中国法律史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暨“法制转型与政治文明”研讨会于2016年9月23-25日在天津召开,我应邀出席研讨会,会后按学校要求撰写会议报道稿(约900字),发往中南大法学院和法律史学术网。
陈会林2017年3月20日脚伤大手术之后
于武汉金银湖畔丽水佳园寓所整日卧躺,
将电脑小桌板架于床上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