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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男方房产证上加名,离婚时一定能分得房产吗?

作者:王瑞

原题:房产证加名不久,老婆就起诉离婚……法院最终这么判(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来源:现代快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5866953738917796&wfr=spider&for=pc

编者按:女方婚后在男方房产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予。既然是赠与,那就可以是附条件的。下面这起案件符合《合同法》中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即“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女方在男方房产证上加名,离婚时并非一定能分得房产。如果女方有“出轨”、“家暴”、打骂老人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行为,男方可以依法申请撤销赠与。

 

结婚不到半年,莉莉就要求老公刘刚在他婚前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否则就要离婚。哪知,房产证刚加了名字不久,莉莉竟然从家里搬出去,还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气愤之下,刘刚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近日该案在江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刘刚和莉莉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5年,于20186月领证结婚。婚前,刘刚个人购买了一套婚房,属于婚前财产。结婚不到半年,莉莉就向刘刚提出,想让刘刚在他的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而且不容商量,不加名字就离婚。

考虑到快过年了,想让莉莉跟自己回父母家过年,刘刚觉得,婚都结了,房子分一半给老婆也没什么。没多想,他就同意了,并很快办理了加名手续。然而,名字加了,可莉莉还是不愿意回刘刚的老家过年,两人为此产生了争执。刚过完年,莉莉就从家里搬了出去,自己租房子住了。这期间,两人的感情越来越差。

20195月,莉莉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财产。20197月期间,刘刚找到了莉莉租住点,发现自己的老婆竟然早就和别人同居了。这下,换成刘刚坚决要离婚。可是,自己的房子已经加了莉莉的名字,如果两人离婚,就意味着房子也要分莉莉一半。气愤之下,刘刚到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自己对莉莉的房产赠与。因为这起案件,两人的离婚官司也被暂时中止了。近日,撤销赠与案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刘刚认为自己赠与莉莉一半的房产,是希望能够稳定婚姻和夫妻感情。然而,莉莉不但有外遇,还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严重伤害了自己的感情。对此,莉莉则表示,房产证上加名字也是刘刚婚前承诺的。而自己起诉离婚完全是因为双方感情破裂,其从未与别人同居。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刚赠与莉莉一半房产,是在莉莉要求房产证上加名字,且不加就离婚的情况下,刘刚为了维系夫妻感情而为。但莉莉在获赠一半房产后,两人关系急剧恶化,多次发生矛盾甚至起诉离婚。同时,刘刚提交的大量证据证实,莉莉确实有伤害夫妻感情,激化夫妻矛盾的情形,严重侵害了刘刚的感情,致使赠与目的无法实现。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刘刚的诉讼请求,撤销了其对莉莉一半房产的赠与。

刘刚的代理律师,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张红柳律师表示,这起案件符合《合同法》中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即“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