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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健全:我为什么选择法官作为我的职业

(甘健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0级法律史专业研究生 

在法治国家,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法律人将司法审判视为职业生涯的最高荣誉。我在学习法学的七年时间中,目睹了众多学长进入法官队伍——有的一毕业就进入法院工作,有的已经参加工作但后来放弃酬劳丰厚的律师职业、公司法务、大学教师等工作而转任法官。法官职业的尊荣和吸引力使我从考上研究生那一刻起便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做一名法官,做社会正义的守护神!现在我的理想就要实现了,我心中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荣幸!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盲目的人,在不同的阶段,我都会给自己拟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目标,然后努力实现。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对农民遭受的各种不公待遇深有体会。大部分农民生性敦厚老实,对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没有到了无法忍受的程度,他们大多不去理会,这使我非常同情农民。那时我就立志长大之后,能够为父辈们讨回公道,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使我从小心中就萌生了强烈的正义感,种下了未来从事法律职业的种子。

我考大学时选择了法学专业,但总的来说还是感性的,因为那时我对法学还比较生疏,也没有人给我具体指导,仅凭自己对“法官是审案的”之类的粗浅了解和听说中国经济建设急需大量的法律人才。上了大学之后我才发现,法学专业竟是就业率最低的专业之一,而且还要通过号称“天下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考试,所以一时产生过悔意。但在后来的学习当中,随着对法学的深入了解,我开始感受到法律的魅力,开始真正喜欢上了这个专业,认为不管是夙愿还是理想,都可以借助这个职业来实现。

考虑到本科生直接从事法律职业工作比较困难,我选择了读研深造。一来可以进一步充实自己,因为法学教育是精英教育,本科学习只是打基础,要想拥有较为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还需要继续学习;二来有比较集中的时间准备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将来直接从事法律职业工作铺平道路。

我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实习。看到有些年轻法官一下午要连续开四五个庭(简易程序),每天都要审案,工作就像走流水线,单调而枯燥。法官的工作压力大,工作时间长,但他们的收入与同龄的律师相比,少的可怜。但即便如此,我依然选择做法官。

法律职业很多,除了法官,还有律师、检察官,以及企业的法务工作等等。我之所以首选法官作为我的职业,主要是基于我对法官职业的理性认识和矢志不渝的执着。

法官是正义的守护神。法院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途径,换言之,法院是捍卫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法院在社会上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孟德斯鸠曾说过,“一次不公平的审判胜似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污染的是水流,而不公平的审判污染的则是水源。”而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是法庭审判活动的中心,所以法官被视为正义的守护神。

法官责任重大,深受社会的尊重。法官作为法院的核心部分,在承担重大责任的同时,也获得了极高的社会荣誉。曾经听一位学者说过,在日本只有两类人能被称呼为“先生”,一类是教师,另一类就是法官。我国对法官的尊重,虽然没有达到这种地步,但谈及法官,人们大都也会肃然起敬,这份荣誉可能是其他职业无法获得的。

法官的公正判决是最好的普法活动。当我上大学读法学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之后,我发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起因除了制度问题之外,还有(甚至是更重要的)民众普遍缺乏法律常识和法律意识,一些人对基本的法律概念,例如对“所有权”、“合同”都不了解,处事仅凭经验,权利开始被侵犯了也不知道,以致到了被破财害命的地步才想到法律。法律人应该把“普法”作为己任。但法官办好每一件案子,写好每一份判决书,判决合法合情合理,使当事人知法、懂法,从内心服从法律,敬畏法律,这是最好的普法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祝铭山说:“法官是一项特殊的神圣职业,它需要忠诚,拒绝见异思迁;需要奉献,拒绝沽名钓誉;需要勤奋,拒绝虚华浮躁;需要进取,拒绝墨守成规;需要勇气,拒绝怯懦畏缩。要成为真正合格的法官——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必须付出长期的乃至终生的不懈努力和代价”。

现在是一个追梦——中国梦、个人梦——的时代。选择比努力更重要!当一名光荣的法官,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现在我的梦想就要成真了。我坚信,经过七年的法学专业学习和职业训养,经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的淬炼,我一定能肩负起一名法官应有的责任,视法官荣誉为生命,终究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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