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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勤华:我的学术观

来源:法史网http://fashi.ecupl.edu.cn/article_show_full.asp?ArticleId=315

(写作时间当在2008年之前)

 

回顾这些年来的学术研究,我逐步形成了如下一些观点

“学术姓公不姓私”

当代日本著名法制史学家泷川政次郎(18971992)曾说过,学术是公众的事业,而不是某个学者乃至权威的私有物,某一研究领域或研究课题,大家都可以去参与。泷川政次郎的这段话是在批评日本另一著名法制史学家仁井田升试图垄断敦煌学(史料)研究,不让旁人插手或只提自己在该领域的成就而掩盖其他学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时所谈的。泷川政次郎的批评是否实有其事,我们无意去考证,但他提出的这一观点,可以供我们参考。

在学术领域各个学科、各个方面以及各个专题,都不是某个专家或某个权威的垄断物,每个人均可以去研究、去耕耘。即“学术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不仅包括年长者与年轻人、教授和讲师、学术权威与刚入门者之间地位平等,展崐开自由的对话和讨论,而且还包括研究领域、课题的公开化。不能认为某个学者在某个领域的研究中起步比较早,成果比较突出,就可以将该领域视为自己的私有物,而禁止别人来“插足”。如果这样,我们的学术就会停止不前,就会走向衰亡。如同一句老话所说:“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学术研究必须规范”

学术研究的规范化是学术发展的条件之一。这当中,当然包括了学术用语、学术文体等,但核心问题是引文和注解的规范化。现在,许多专利权就不用说了,就是一些论文和专著,也没有或很少有引文和注解。有些名称很好听的书,介绍《外国民商法》等,竟然没有一个注解!使人全然不知这洋洋洒洒的几十万言到底源自何处。

我自己深切地感到,没有引文和注解,一是对他人成果的不尊重(甚至是侵权);二是无法与其他学者进行对话,有关专题的研究难以继续深入讨论、磋商;三是不利于知识集中和学术积累,因为带有详尽的引文和注解的一篇论文或一本专著,可以将有关这一问题的文献汇集在一起;四是容易使读者误入歧途,因为一旦在引用数据或资料时搞错了,而又未注明出处,读者也就跟着错,无法查对原始资料;五是使学术发展的链条就此中断。因为任何人的研究都是在既定一历史条件下,在前人研究的成果上断续前进,引文和注解使人们可以知道这一学术发展的线索。如今到你这里,由于没有引文和注解,人们不知道你以前的链条是什么,你的东西源自何,学术研究到你这里也就突然中断了。从这里也就可以知道,没有引文和注解,最终对本人也没有什么好处,因为没有出处的资料和结论,别人是不敢引用的,比如我对那些没有引文和注解的论文和著作,常常是不敢引用的。

“应当边述边作”

中国自孔夫子时代起,就有了“述而不作”的传统。后来在学术界又有了一句格言:“板凳须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字空”。我体会其中心思想是规劝学者尤其是年轻人先不要急于发表成果,而应把专业基础打得扎实一点,把学术功底打得厚实一些。所谓“不成熟的东西不要发表,”所谓“说说不要紧,发表一定要慎重”等,都是这个意思。对于这一传统和精神,我一直深表赞同,并且也一直将其奉为座右铭。

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我感到必须对上述传统作一些修正,即在信息爆炸的现代社会,我们也应提倡学术界的广泛交流与合,主张学术批评和反批评,主张学者之间的思想火花的碰撞。为此,我主张可以“边述边作”,鼓励将不成熟的作品拿出去发表,我自己这些年也是这么走过来的。因为,将不成熟的作品拿出去发表,让学术界评头论足,比放在家里个人慢慢推敲,可能使其更快地成熟起来,所谓“以文会友”,所谓“以文对话”,说得就是这个意思。

另一方面,“边述边作”,将不成熟的东西拿出去发表,也可以增加学术积累,避免一些不应发生的损失。因为,现代社会汽车、火车和飞机等工具十分发达,随着而来的各种交通事故也大大增加,加上癌症猖獗,有些肚里很有学问的学者如果突然去世,他的研究成果就再也无法面世,这对学术界来说,无是一个重大损失。我的恩师李志敏教授,即精通英、法、德、俄等好几国外语,又有扎实的国学底子,并且很有思想,因他平时遵循“述而不作”的传统,不爱发表东西。结果,当癌症夺取了他的生命时,他的学问就未能留给学术界。这的确是整个学术界的损失。

当然,这里应当注意的问题是,“边述边作”的前提是,我们对自己的发表的成果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有自知之明。不要认为出版了几本书,发表了几十篇论文,就自我感觉别好,而是要经常反思作品中的缺陷和问题,听取学术界的批评和意见,力求后发表的作品质量更高。

“研究面不要太宽”

现在40岁以上70岁以下的一批学者,都有一个“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问题,即他们或者毕业后就遇上了各种政治运动,进牛棚或靠边站,或改行或下农村;或者在“文化大革命”中上山下乡,在农村劳动多年。因此,他们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比起上一辈的专家学者明显要弱,我曾与复旦大学的一位政治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他今年65岁)交换过这一看法。他不无惆怅地说:在他们这一代人中,至今未能出现一位大家,不是他们不努力,而是社会环境使然。我说,不仅是他们这一代,我们这一批人也不同程度地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虚度了许多光阴。

鉴于这种“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现状,我一直主张,我们研究涉足的面不应太宽,必须根据自己的性格特点、知识结构、外语程度以及身体条件,选择一个合适的专业和领域,潜心钻研,出一批成果。这是在现代社会知识扩张十分迅速、科学分工越来越细密情况下的唯一选择。否则的话,这也去研究,那也去研究一下,很可能到最后一事无成。

“应提倡学术批评”

1957年“反右”运动以后,我国就很少有认真的学术批评了。对任何一部作吕,只能表扬,不能批评,已成为学术界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近几年,这种情况稍有好转,各杂志也陆续刊登一些书评之类的东西,对一些著作作出评述。但总体上还是只说好的,不讲缺点,即使讲缺点,也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没有能够予以深入地分析、说明。

我认为,开展学术批评,对于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学发展,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只有表扬,没有批评,问题就不会暴露,真理也就无从诞生,套用余英时先生的话,就是没有经过批判的观点和意见,只是“正”。“正”必须经过“反”,即讨论和批判,然后才能上升到辩证法意义上的“合”。这种“合”,才具有真理的成分,才会产生力量。那么,如何开展学术批评呢我认为应注意两点:

第一,从批评者角度而言,应当“对事不对人”,即成为讨论、批评对象,应当是作品,而不是作者。必须针对作品的价值、优点、缺陷、它对前人的成就有否突破、比同时代的作品有何不同的地方等,由此展开认真的、说理性的评述。反之,如果不以作品为评述的对象,而将讨论、批评扩在至作者身上,就往往会造成对作者的误解或指责、甚至伤害,不利于学术批评的正常开展。尤其在学术批评传统很淡薄的中国,更应当注意这一点。

第二,就受批评的一方而言,应当有一种大度的、宽容的情怀,以及广纳百川,以成大海的思想境界,不管批评是多么尖锐,甚至可能是误解、苛刻的指责,也应当冷静地思考、反思自己作品中的缺陷的问题。应当说,一部作品引发别人的讨论、批评,本身就说明这部作品的成功,至少说明它引起了学术界的注意,成为同行中人感兴趣的课题。

“自己走自己的路,不要去羡慕别人的成功”

学者之间,有些是可以相比的,有些则是不可比较的,因为每个人的知识结构、研究领域、家庭环境甚至身体状况都不同,即使是研究同一专业的人,也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而不具有可比性。因此,我在这方面的体会是:“自己走自己的路,不要去羡慕别人的成功。”学术研究类似于生命历程中的“马拉松赛跑”,有些人由于聪明、勤奋等原因,可能在20多岁时就冲在了前面,取得了辉煌的成果;有些人则由于起步晚、领悟问题慢等种种原因,可能一直在后面。但只要目标明确,方法对头,不停脚地往前赶,那么就有可能在年纪大的时候超越别人,相反,开始跑在前面的人,如果放松了,不努力了,也会落到后面。这里,关键是不能有“白头翁”的习惯,不因为别人的成功就去羡慕别人,而怀疑路是否走错了。而应当按照自己的既定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须知,别人的成功,虽然可能有一些机遇好的因素,但主要是别人努力的结果,资料要靠一篇篇地收集,文章要靠一个个字地写,急躁不行,羡慕他人也没有用。在学术研究上没有任何捷径,有的只是吃苦的精神,老黄牛的实劲。

“要多读书,要有思考的时间”

对于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同志,尤其是一些中青年骨干,现在各种赚钱的机会和诱惑很多。即使从学术上看,各种讲学、辅导、编讲义、写论著等机会也接连不断,弄得你整天忙忙碌碌,没有时间好好地读一些书,思考一些问题。

就我自己而言,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时间读书,许多资料、书籍也都是为了承担某个项目、完成某个课题,撰写某本著作,才去看,才去读。比如,要写《法学新学科手册》了,就去读有关新学科方面的文献;为了编《当代中国法学新思潮》一书,就去查找这方面的资料。结果,弄得自己成为一只开始作茧的“蚕宝宝”,只是不停地往外吐,而无法往里吃,即使吃一点,因为马上就要往外吐,所以也就没有时间咀嚼、消化,没有时间思崐考。但学术研究有它自己的规律,知识必须要有积累,才能构成体系,才能不断上层次,思考不能匆忙,必须静下心来,才能形成自己的见解和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