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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色”的多维审视

                                                     

作者:陈会林

原载《辉煌的历程——纪念建国50年学术研究文集》(中国档案出版社1999年)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别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的预见和设想

1,生产力方面:马克思恩格斯预想的新制度中的主要生产力是大机器工业、社会化大生产。按他们的设想,在发生社会主义革命的地方,资本主义都经过充分发展,社会主义是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它继承资本主义发展起来的现代生产力,并利用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建立起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创造出比资本主义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而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是在商品经济尚未充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相对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里取得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多层次、低水平的。

2,生产方式方面:马克思恩格斯预想的新制度实行计划生产,生产不再由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和市场价格的变动来调节,生产品类、生产数量以及生产规模等,都将在全社会范围内有计划地组织和调节,建立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平衡,从而消除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无序”状态。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宏观调控下的市场机制来调节生产与需求,优化资源配置。

3,生产关系方面:马克思恩格斯预想的新制度中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单一的社会全民所有制,个人消费品实行全社会范围内的按劳分配并继而过渡到按需分配,没有商品货币和阶级差别。其中社会公有制是要“实现整个社会对一切生产资料——土地、铁路、矿山、机器等等——的直接占有,供全体为了全体利益而共同利用”[①];按劳分配是这样进行的:劳动者“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份消费资料。”[②]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并存的,而且具体的形式也很不相同,例如公有制并不是社会公有制,而是分为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按劳分配也不是以劳动证书或劳动券的形式在社会范围内直接分配消费资料,而是企业先以货币的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再用货币去换来消费品。

4,上层建筑方面:马克思恩格斯预想的新制度中,国家将随着世界上剥削制度和阶级的彻底消灭而逐渐消亡;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国家不仅存在而且必须加强,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以此为解放生产力、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服务。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同于国际上以前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模式

1,在生产力发展方面,苏联模式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不恰当估计造成生产力在偏激狂热中发表过快过急,单纯追求产值的粗放式经营,过分重视重工业特别是军事工业,忽视和牺牲农业、轻工业及人民生活的改善,导致农轻重比例失调和农业、轻工业长期落后。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协调农轻重关系,发展生产力的目标是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2,在经济体制方面,苏联模式中所有制形式整齐划一,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排斥市场机制。斯大林采取行政手段甚至暴力手段彻底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城市实行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农村基本实行集体所有制,并要求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方向转变。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成为国家行政部门的附属物,国民经济不是通过经济规律而是通过行政指令来调节。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调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农业实行承包责任制,通过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吸纳城乡剩余劳动力,繁荣市场、增加税收。经济体制由单一的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经营模式由国有国营到承包经营现再到现代企业制度。

3,在政治体制方面,苏联模式是高度集权的“以党代政”体制,政治上实行“党的垄断”,斯大林甚至提出“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党的指示加上无产阶级群众组织对这些指示的执行,再加上居民对这些指示的执行。”[③]以党代政的领导体制最终导致施政决策的个人专断独行、自上而下的干部委任制和终身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行共产党领导下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领导体制,致力于精简机构,提高执政效率。

4,在执政方式方面,苏联模式以人治代替法治。苏联宪法虽然规定一切按法律办事,全体公民不分民族,一律享有最广泛的民主权利,但由于过分强调阶级斗争和个人崇拜,最终成为苏共执政特征的不是这部宪法所确立的民主性,而是长官意志盛行,公民权利被损害。最突出的是苏共长期进行残酷的党内斗争,对反对派采取粗暴的做法,以致出现肃反扩大化(“大清洗”)。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调依法治国,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完善必要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克服官僚主义、个人主义、形式主义,改变过去片面强调阶级斗争,热衷于搞政治运动的极“左”倾向,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同于本国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主义模式

1,在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上,过去的观念是过多地强调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和生产关系,不顾客观实际地机械套用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照抄照搬外国模式,片面注重社会形态内在要素质的跃迁,忽略生产方式内在因素量的积累,急于求成,追求“一大二公三纯”,“跑步进入共产主义”。而特色社会主义则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高度重视生产力的基础性作用和最终支配地位,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在发展生产力、振兴经济的方式和手段上,过去的工作重点放在搞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上,因而强调“抓革命,促生产”、“大干苦干拼命干”、“出大力流大汗”,刺激人民的“革命”精神,搞人海战术。特色社会主义则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进竞争机制,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力”,致力于发展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改革开放走科教兴国的道路。

3,在如何看待非公有制经济问题上,过去的观念是,只要不是公有制,一律视为对社会主义有害无益,必须取缔,甚至随便戴上剥削阶级的、资本主义的帽子。例如风行一时的“割资本主义尾巴”,就是取消城乡农贸市场,取消自留地,取消所有家庭副业。而具有特色社会主义则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经济成份共同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可以与国有企业一起进入市场平等竞争。

 4,在分配制度问题上,计划经济体制实行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制度。国家对企业 “统收统支”,国营企业不自负盈亏,盈利上缴国家,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无偿拔给,企业发生亏损,由国家给予财政补贴。企业之间吃国家的“大锅饭”。国家统一规定职工工资标准,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效益无关,企业内部劳动者之间吃企业的“大锅饭”。而特色社会主义的企业自负盈亏、利税分流;个人分配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资分配、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按经营风险分配等其它分配方式并存,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市场机制合理拉开距离,刺激效率,同时运用多种调节手段,保证社会公平。

 5,在经济体制问题上,过去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从中央到地方和企业,都设有计划机构。计划管理的范围广、指标全、用行政办法保证执行。国营企业由国家计委下达指令性生产指标,由主管部门供应生产资料,由商业、物资部门收购或调拔其产品,财政部门统收统支其资金。农村人民公社的主要经济活动也纳入国家直接计划的范围,其它非全民所有制经济成份则间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特色社会主义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即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使各项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指出:“我们现在所干的事业,是一项新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干过,所以,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在实践中摸索。”[④]在新的千年到来之际,我们应该深明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8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1页。

[③] 《斯大林全集》第8卷第38

[④] 江泽民《中共十五大报告》。